国家实力、领导和战略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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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提供一种二元论理论,既强调政治领导在决策中的重要性,也强调国家实力的重要性。战略包括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方法。国家实力决定国家的客观利益,即国家的战略目标,而国家领导决定实现国家利益的方法。故此,外交战略是由这两个变量共同决定的。一方面,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要求各国决策者根据各国实力审慎地界定本国的战略利益;另一方面,它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创造独特战略以实现国家利益的空间(见图3-1)。
图3-1 国家实力和国家领导对战略偏好的共同影响
本节得出推论2,它将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本质与不同战略偏好联系在一起。从方法论角度来说,这实际上使体系层面和决策层面的理论联系起来,也从理论上体现了资源性实力和操作性实力的客观存在。[1]这一推论可以解释为何成功崛起的国家通常都创造新战略,而不是照搬历史上已有的行之有效的战略。
推论2: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所有国家维护自身战略利益的原则都是自保,但采取的外交策略是不同的
现实主义认为,由于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缺少能合法垄断军事力量的组织,所以国家的生存只能靠自己而无法靠他国。[2]事实上,国家追求和保护安全利益靠自身实力,其中包括制定合理外交战略的能力。“自保”原则反映了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本质,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对推论2进行讨论:在同一国际体系中,不同的国家领导会采取不同的战略;不同的国际领导会带来不同的国际秩序。
(1)不同类型的国家领导采取不同的战略来实现战略利益。
国家实力是界定国家战略利益的基础,也限制了战略选择。华尔兹说:“无政府体系的单位无法从功能上区分,那么这种秩序的单位主要靠各自执行相似任务的实力大小来区分。”[3]因为获取不同的利益需要不同的实力,所以,与大国相比,较小的国家通常将其战略利益定得较低。故此,它们采取的安全战略也不同于大国。以美国、日本和梵蒂冈为例:美国不仅要保护本国安全,而且要保护其盟友的安全;日本不仅不需要保护他国的安全,而且将维护自身安全的部分责任委托给了美国;梵蒂冈则将自身安全全部委托给意大利来保护。在无政府体系中,较小国家将保护本国安全的责任委托给较强大国家或同盟是个普遍现象,因为它们的军事力量不足以确保它们的生存。[4]
除了国家实力不同,国家领导类型不同也是各国采取不同战略的原因。我们发现有这样的现象,即实力相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安全战略。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大多数中等国家,如日本、联邦德国、印度和埃及,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之间选择一方与其结盟,以保护自身安全,但同一时期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就是个例外,它采取了同时反对两个超级大国的战略。*这一事实表明,政治领导对国家战略选择的影响至少与国家实力同等重要。当国家实力不变时,政治领导就成了决定性因素。
(2)不同类型的国际领导倡导不同的国际秩序。
许多现实主义理论家认为,崛起国和主导国不可避免地要通过战争解决它们之间的权力争夺。谢泼德·克拉夫说:“至少在我们所经历的所有事件中……在文明最发达的文化实体处于经济衰退期时,它们总是遭受到文明相对落后但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的文化实体的攻击。”[5]吉尔平说:“随着相对实力的增加,崛起国试图改变国际体系的规则,重新划分势力范围,最重要的是重新划分领土。应对这种挑战,主导国会调整其政策以恢复体系的平衡。历史表明,如果主导国的政策失败,体系的不平衡将由战争来解决。”[6]米尔斯海默认为,所有大国都必然会采取进攻性战略来维持它们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他说:“进攻性现实主义者认为……在世界政治中很少有维持现状的大国,因为国际体系使国家产生强大的动机利用一切机会以对手为代价来获取权力,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国家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国家的最高目标是成为体系中的霸主。”[7]格雷厄姆·艾利森称崛起国与主导国之间的战争是“修昔底德陷阱”。[8]上述这些说法意味着只有一种战略可以用来处理崛起国和主导国之间的冲突——战争。
推论2挑战这一逻辑,认为大国获得或保持其主导地位的战略不止一种,正如生态系统中的主导物种可凭多种多样的策略获得数量优势,例如单靠繁殖速度(如大鼠)或降低后代死亡率(如人类)。在人类历史上,强国的确普遍采用进攻性战略,但这并非唯一可行的战略。在任何时代,主导国所面临的国际体系、国际规范和军事技术都不同于上个时代。主导国采用新发明的战略会比模仿已有的战略更有效地扩大其权力。在一战之前,欧洲列强通过征服欧洲以外的殖民地争夺霸权。二战期间,德国、意大利和日本通过兼并邻国实行殖民政策,但失败了。与欧洲列强不同,冷战时期美国和苏联通过代理人战争争夺霸权。自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以来,美国通过包括挑起贸易摩擦在内的非暴力战略与中国进行权力竞争,这与美国和苏联所采取的策略形成鲜明对比。